文化部游戏审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旅游局:
为加强游戏娱乐设备管理,规范娱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游戏娱乐设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跟随他们。
文化部游戏审批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游戏娱乐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游戏娱乐设备管理,规范娱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游戏游艺设备,是指提供游戏游艺内容或服务的专用电子、机械操作设备。
第三条游戏游艺设备的型号分为电子游戏设备和游艺设备。
电子游戏设备(机)是指主要通过音视频系统和内容集成为娱乐场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提供游戏内容服务,游戏内容和形式不适合未成年人独立或者长时间使用的专用设备,如格斗类游戏娱乐设备。
娱乐设备是指除电子游戏设备(机器)以外的其他游戏娱乐设备。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娱乐场所和其他经营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四条鼓励企业充分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发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民族精神、内容健康、运动体验、技能训练、益智教育、亲子互动等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生产、进口、销售或者经营面向国内市场的游戏娱乐设备:
(一)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2)存在安全隐患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第六条游戏游艺设备不得含有下列宣扬赌博的内容:
(一)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抵押、退款、退币、退钢珠等功能的;
(二)设置放大倍数形式的渔机小而广;
(三)老虎机、轮盘机、赛马机等。由系统自动确定;
(四)含有其他宣扬赌博内容的。
第七条外观标识、游戏内容、操作说明等。为国内市场生产、进口、销售和经营的游戏游艺设备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第八条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制定国家游戏娱乐设备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生产或进口的游戏娱乐设备的内容审核和型号分类。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游戏娱乐设备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省级以上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游戏游艺设备审查专家组,为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查和机型分级提供咨询鉴定服务。
组织专家团队提供咨询、鉴定等服务,并支付报酬。
第二章内容审核
第十条面向国内市场生产的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内容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游戏娱乐设备内容审核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游戏娱乐设备内置的音视频文件(包括所有背景音乐、歌曲及其名称列表、歌词的电子文本),涉及外文的应提供中外文双语文本;
(4)游戏游艺设备内容简介、操作说明文本(包括返奖方式等。)、后台管理操作说明文字和展示完整游戏流程的操作演示视频;
(5)能够反映游戏和娱乐设备整体外观的图片和说明(正面、左右两侧、控制台、插槽、后台控制界面等至少一张图片。,并做相应说明,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
(六)游戏娱乐设备及其内容的相关知识产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者其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声明。
第十一条进口游戏游艺设备向国内市场销售前,进口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内容审查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和进口游戏游艺设备独家授权协议。
第十二条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受理申请时,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含专家评审、上级部门审查、异议处理、公示等时间)。